网站首页《医疗装备》杂志介绍新发表学术文章优秀学术论文各类合作伙伴
医疗器械行业精英企业介绍展会信息会议培训政策法规厂商动态行业招聘
医院报道特色医院设备招标设备维修市场分析科研报道合作代理专业服务
输入查询关键字
加入收藏夹 设为首页
热门产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策法规 >

挂号或取药不超过10分钟



医疗机构出台服务标准挂号或取药不超过10分钟
  
   7月27日,省卫生厅出台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十大窗口服务规范,规范中首次明确在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病人等候时间应不超过10分钟,大型设备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检查结果时间应不超过6小时,这是山东省首次对医疗机构窗口提出限时标准。
  
   据了解,医疗机构十大窗口服务规范中首次提出,在挂号、划价、收费、取药服务窗口,病人等候时间应不超过10分钟;大型设备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检查结果时间不超过6小时;影像常规检验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检查结果时间不超过1小时;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不超过10分钟,急诊留观时间平均不超过48小时等。
  
   窗口服务规范中还明确,各医疗机构导诊台应主动为老人、农民、残疾人等患者服务,为行动不便者提供推车、轮椅服务或搀扶到诊室就诊,合理安排,优先检查。注射室、输液室应尊重患者的隐私权,搞好隔离屏障,按规定安排男女病人分开注射等等。
  
   另据了解,同时出台的《山东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对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后勤人员行为规范首次进行了明确。
  
   据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出台这两大规范,旨在引导各医疗机构按照规范要求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规范刚刚出台,虽然还没有制定相应配套的违反规范的处罚措施,但这两大规范今后在考核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中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网站服务免责声明合作伙伴杂志介绍联系方法

网站运营:北京嘉盟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主办:《医疗装备》杂志社 京ICP备06027508号

Copyright?2000-2006 Chinahme.com. All Rights Reser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