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医疗耗材价格偏高问题,广东将制定具体监管办法,对手术类医疗服务项目中使用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实行“打包”收费,一概并入手术项目价格。
广东省卫生厅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广东今年内将正式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主要是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降低大型检查设备检查服务价格,明确医疗服务价格内涵,除少部分价格较高或价格差异较大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允许另外收费外,手术类医疗服务项目中使用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实行“打包”收费,一概并入手术项目价格。
办法规定,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耗材零售加价不得超过8%,另收费用的医用特殊消耗品种包括一次性吸痰管、一次性胃管、动脉穿刺套针、伽玛针等153个品种,具体加价比率为:特殊器械(材)、特殊消耗材料凡中标价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按进价加8%;单价在1000至5000元(含5000元)按进价加5%;单价在5000元以上按进价加3%。